经过水平测试考试和资格评审,我们的中级职称终于通过啦。值得庆祝!!!
中级职称

附:《湖北省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20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要求,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设高素质的新闻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60号),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三级,高级职务名称为高级记者(正高)、高级编辑(正高)、主任记者(副高)、 主任编辑(副高);中级职务名称为记者、编辑;初级职务名称为助理记者、助理编辑。
  第三条 本条件适用于各级新闻单位的采、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二章 分则
  第四条 基本条件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新闻事业。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其中破格人员近5年内年度 考核一次以上优秀。
  (四)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国家和省里的有关政策规定,测试专业、级别与申报专业、级别、从事专业一致。
  (五)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第五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一)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主任记者(主 任编辑)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主任记者(主任编辑)5年以上。
  (二)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记者(编辑)任职资格并被聘任记者(编辑)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记者(编辑)任职资格并被聘任记者(编辑)5年 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记者(编辑)任职资格并被聘任记者(编辑)5年以 上。
  (三)记者、编辑
  申报记者、编辑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认定;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认定;
  3、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助理记者(助理编辑)3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并被聘任助理记者(助理编 辑)任职资格4年以上。
  (四)助理记者、助理编辑
  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认定;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认定。
  第六条 能力业绩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1、申报新闻专业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在新闻理论和专业知识方面有较深的造诣,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了解与掌握国内外新闻事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提出新闻改革的方向性问题或重大理论、业务研究课题,得到新闻界的认可,取得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
  2、 申报新闻专业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比较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了解和掌握新闻事业发展动态,对新闻改革或重大理论、业务研究课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研究水平,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3、申报新闻专业记者、编辑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系统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能够参与新闻改革或重大理论、业务研究活动,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有一定的专业研究能力,并取得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
  4、申报新闻专业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基本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参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研究活动,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
  (二)专业实践运用
  1、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能够提出一个时期的宣传报道思想,制定出高水平的报道计划,评估报道效果,总结经验教训,能够发现和解决专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2、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工作能力和较为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能主持制定并落实一个方面的宣传报道计划,为做好专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3、申报记者、编辑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独立的专业工作能力,能承担并较好地完成本专业计划要求的专业工作任务,取得突出的成绩;
  4、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能在上一职级人员的指导下,承担并完成本职专业工作任务,取得较好的成绩。
  (三)工作业绩条件
  1、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1-5中的2条;县级融媒体中心申报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7中的2条:
  (1)任现职以来,获得中国新闻奖1项,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1项,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提名奖2项,或湖北新闻奖一等奖1项,或湖北新闻奖二等奖3项,或全国新闻行业专业委员会一等奖3项(如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评出的一等奖、全国党报新闻一等奖、全国晩报新闻一等奖、全国都市报新闻一等奖、中国地市报新闻一等奖等);
  (2)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新闻工作者或相应称号;
  (3)新闻报道工作成绩优异,获得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
  (4)新闻报道或内参在省内引起强烈反响(得到省及以上领导批示,收到群众大量来信,多种传播媒介转发,推动重要问题的解决);
  (5)在新闻改革中,取得重要成果,创造出新的经验,在省内外引起反响;
  (6)任现职以来,采写制作的新闻作品或新媒体产品中,有5个或以上在县级融媒体中心所属平台上获得10万以上点击量或阅读量(被其它媒体作为素材,重新加工制作后的新闻作品阅读 量、点击量不计算在内);
  (7) 作为县级融媒体中心有关工作先进典型,参与全国专业培训课程录制或被国家部委专报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2、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1-5中的2条;县级融媒体中心申报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7中的2条:
  (1)任现职以来,获得中国广播影视大奖提名奖1项,或湖北新闻奖二等奖1项,或湖北新闻三等奖2项,或全国新闻行业专业委员会一等奖2项(如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评出的一等奖、全国党报新闻一等奖、全国晩报新闻一等奖、全国都市报新闻一等奖、中国地市报新闻一等奖等);
  (2)获得市州级及以上优秀新闻工作者或相应称号;
  (3)新闻报道工作成绩优异,获得市州级党委、市州级政府或省厅局级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
  (4)新闻报道或内参在省内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得到市及以上领导批示,收到群众较多来信,多种传播媒介转发,推动问题的解决);
  (5)在新闻改革中取得新成果、新经验,在省内新闻界有影响;
  (6)任现职以来,采写制作的新闻作品或新媒体产品中,有3个或以上在县级融媒体中心所属平台上获得10万以上点击量或阅读量(被其它媒体作为素材,重新加工制作后的新闻作品阅读量、点击量不计算在内);
  (7)作为县级融媒体中心有关工作先进典型,参与全省专业 培训课程录制或被省厅级专报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3、申报记者、编辑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1-5中的2条;县级融媒体中心申报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6中的2条:
  (1)任现职以来,获得湖北新闻奖三等奖1项,或市州级新闻奖一等奖2项,或市州级新闻奖二等奖3项;
  (2)获得市州级优秀新闻工作者或相应称号;
  (3)新闻报道工作成绩优异,并获得市州级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
  (4)新闻报道或内参在市州内产生社会影响(得到市州级领导批示,收到群众来信,多种传播媒介转发,推动问题的解决);
  (5)在新闻采访、写作和录制等新闻实践或新闻改革、通联工作中成绩显著,受到上级或本单位领导的表扬或组织学习推广;
  (6)任现职以来,采写制作的新闻作品或新媒体产品中,有1个或以上在县级融媒体中心所属平台上获得10万以上点击量或 阅读量(被其它媒体作为素材,重新加工制作后的新闻作品阅读量、点击量不计算在内)。
  4、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任职资格者,须基本掌握采访、编辑业务和本职工作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写作水平,能在上一职级人员指导下,完成新闻稿件、节目的采写编排任务。
  (四)学术科研能力
  1、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任职资格者,须在正式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新闻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新闻类学术论文4 篇以上(发表论文与学术交流论文可合并计算)。县级融媒体中心申报者,须在正式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新闻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新闻类学术论文2篇以上(发表论文与学术交流论文可合并计算);
  2、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任职资格者,须在正式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新闻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新闻类学术论文3 篇以上(发表论文与学术交流论文可合并计算)。县级融媒体中心申报者,须在正式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新闻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新闻类学术论文1篇以上(发表论文与学术交流论文可合并计算);
  3、申报记者、编辑任职资格者,须在正式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新闻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新闻类学术论文1篇以上(发表论文与学术交流论文可合并计算)。县级融媒体中心申报者,须撰写规范的融媒体建设发展方案、可行性专业调研报告等不少于2篇。
  第七条 破格
  不具备规定学历,确有真才实学、突出能力、特殊成果、显著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逐级破格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中初级不实行破格。
  (一)破格申报高级记者、髙级编辑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
  1、任现职以来,获得中国新闻奖一等奖1项,或中国新闻奖二等奖2项,或湖北新闻奖一等奖3项。县级融媒体中心申报者,任现职以来,获得中国新闻奖1项,或湖北新闻奖一等奖1项,或湖北新闻奖二等奖3项,或全国新闻行业专业委员会一等奖3项(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评出的一等奖、全国党报新闻一等奖、全国晚报新闻一等奖、全国都市报新闻一等奖、中国地市报新闻一等奖);
  2、新闻报道或内参在省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得到中央领导批示,收到群众大量来信,多家传播媒介转发,推动重要问题的解决);
  3、在新闻改革中,取得开拓性成果,在国内新闻界产生重大影响;
  4、在正式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新闻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新闻类学术论文5篇以上(发表论文与学术交流论文可合并计算)。县级融媒体中心申报者,须在正式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新闻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新闻类学术论文3篇以上(发表论文与学术交流论文可合并计算);
  5、获得长江韬奋奖,或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或湖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称号。
  (二)破格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
  1、任现职以来,获得中国新闻奖1项,或湖北新闻奖一等奖2项。县级融媒体中心申报者,任现职以来,获得湖北新闻奖二等奖1项,或湖北新闻三等奖2项,或全国新闻行业专业委员会一等奖2项(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评出的一等奖、全国党报新闻一等奖、全国晚报新闻一等奖、全国都市报新闻一等奖、中国地市报新闻一等奖);
  2、新闻报道或内参在省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得到省领导批示,收到群众大量来信,多种传播媒介转发,推动重要问题的解决);
  3、在新闻改革中,取得重要成果,在省内引起较大反响;
  4、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新闻工作者或相应称号;
  5、在正式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新闻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新闻类学术论文4篇以上(发表论文与学术交流论文可合并计算)。县级融媒体中心申报者,须在正式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新闻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新闻类学术论文2篇以上(发表论文与学术交流论文可合并计算)。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条件中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均按实足年限计算,起始时间为岗位聘任时间(不实行岗位管理的任职起始时间为现任职资格的评审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年度评审工作通知受理材料截止时间。脱产参加学历教育时间,不计入任职时间。职后取得的学历或学位,视同达到规定学历或学位,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可累计。
  第九条 本条件中所述业绩成果、论文与论(译)著等,均应是取得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以来所取得。
  第十条 本条件中有数量级别、地域级别概念的,凡是某级别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级别。
  第十一条 本条件中“学历资历条件”中的聘任要求主要针对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其它单位申报人员不作聘任要求,对应为取得资格并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 通过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各级审核、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发文确认等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问题,任职资格都将不予确认。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经取得任职资格,经查实在申报评审期间有下列问题的,可依纪依规撤销其任职资格:
  (一)工作严重失职,在重大责任事故中负主要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学历资历、工作经历、业绩材料、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受到刑事处罚、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政务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未满的,处分结果应与年度考核相衔接。
  (四)经单位学术委员会或评委会认定为学术造假的,作品有政治导向、意识形态等方面问题的,一票否决。
  第十四条 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为全省新闻事业发展多做贡献。对长期在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时予以适当倾斜。
  第十五条 本条件作为全省新闻专业申报的基本条件,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不低于本条件的单位标准及量化细化评分细则。
  第十六条 本条件由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条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湖北省新闻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5〕100号)同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最后修改:2023 年 01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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